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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省2020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胜利石油管理局新闻出版办公室,各省直期刊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0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函〔2021〕13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期刊核验工作,促进期刊出版综合质量的进一步提升,现就有关工作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1年4月29日至6月30日

          二、核验内容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通知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常出版情况

          期刊是否按照批准的刊期正常出版,是否存在未经备案擅自休刊、休刊超期、长期无法正常出版等问题。

          (二)主管主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

          期刊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和主管主办职责,加强期刊管理和建设。

          (三)出版导向情况

          期刊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期刊及所办新媒体是否刊发存在内容导向问题的文章。

          (四)出版质量情况

          期刊是否严格遵守《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要求,落实“三审三校”等各项制度,是否存在编校差错率高、出版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学术期刊是否存在学术质量、出版质量低下等问题。在2020年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的期刊编校质量抽查、学术期刊质量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期刊,应给予年检缓验处理。

          (五)期刊及从业人员遵规守纪情况

          期刊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违规承包、超越办刊宗旨刊发质量低劣论文等违规行为。期刊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是否存在挂名、缺位等问题。期刊及其采编人员是否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新闻、违规发稿等问题。

          三、核验程序

          本次核验,各期刊出版单位均须提交2020年度期刊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材料,并采用“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平台”(平台使用须知详见附件3)进行信息填报,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报送2020年度期刊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材料

          各期刊出版单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的考核材料于5月14日前报送我局,逾期视为考核不合格。

          (二)填报信息平台数据

          各期刊出版单位按照我局在平台系统下发的具体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在线填报“2020年度期刊核验表”,填报数据上传后,我局将随时对所填信息进行审核,对填报不完整、不准确的退回修改。各期刊出版单位均须于5月31日完成在平台的信息填报工作。

          (三)现场核验

          平台填报数据审核通过后,根据抽检和非抽检期刊类型报送有关材料。

          1.抽检期刊

          各抽检期刊(名单详见附件1)于5月31日前直接向我局报送期刊年度核验材料。核验材料为:一是经主管主办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的纸质版“2020年度期刊核验表”;二是2020年度任意连续3期的“三审三校”单(复印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三是2020年度出版的所有样刊(包括增刊);四是《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其中,前两项核验材料需报送一式三份。

          2.非抽检期刊

          各非抽检期刊按照时间安排和属地划分(详见附件2),于6月30日前将《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报送我局。

          我局将结合在线提交的数据及2020年度期刊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材料,集中审核各抽检期刊、现场审核各非抽检期刊报送至我局的年度核验材料,确定是否通过核验。通过核验的,我局将在《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上加盖年度核验章;未通过核验的,我局将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要求,向有关期刊下达缓验通知书,并抄送主管主办单位,督促推动问题的整改。

          (四)落实核验后续处理措施

          缓验期刊缓验期结束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要求,分类处理存在的问题,对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期刊,将按照《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法规,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深入检查辖区内期刊的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出版活动等各方面情况。在工作过程中,要区分好辖区内抽检和非抽检期刊,注意各项报送材料的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把握材料报送节奏,做好咨询应答工作。本辖区期刊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后,各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向我局提交2020年度期刊核验工作情况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各省直期刊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期刊年度核验工作,精心组织并指派专人负责期刊核验工作,做到知悉具体要求,执行到位,按照报送材料的类型及时间安排,将要求的核验材料直接报送我局。

          (三)期刊年度核验是加强期刊管理的有力抓手,做好期刊年度核验工作,对于准确把握我省期刊出版总体状况、强化管理措施、提高出版质量、科学配置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汇总有关市、期刊出版单位的经验做法,在期刊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后,视情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年度核验情况,进一步促进我省期刊的管理及出版综合质量水平的提升。

          联系人:史斌;联系电话:0531-51775135,13705310627;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老常委楼218房间。

          附件:1.03-1.关于开展我省2020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附件1:山东省抽检期刊名单.xlsx

                2.03-2.关于开展我省2020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附件2:各非抽检期刊年度核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xlsx

                3.03-3.关于开展我省2020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附件3: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平台使用须知.doc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1年4月29日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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